2000年注册的商标,却侵犯2007年注册的商标?在广东颇为知名的名冠金凯悦酒店,今年遭遇国际酒店巨头狙击,美国凯悦国际酒店集团以商标和字号侵权为由起诉要求其更名并赔偿800万元。但因其商标比凯悦中文商标注册时间早了7年,名冠金凯悦拒绝更名和赔偿。该案今年3月以来已两次开庭,至今尚未下判。
[纷争又起]
凯悦被指非法经营
该案庭审中,法官曾主持调解,双方当庭拒绝和解,但在庭后又表示可以协商。经过多次私下协商,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名冠金凯悦方面透露,因凯悦坚持要求名冠金凯悦更名,这已触及名冠金凯悦的谈判底线。一审期间,凯悦陆续补充证据,希望证实其19 8 6年就在大陆通过授权许可关系对“凯悦”进行商业使用,先于金凯悦的1 9 9 4年,因此其字号应受法律保护。而在质疑凯悦证据之时,名冠金凯悦更指称,凯悦2 0 0 5年在北京注册管理公司前在大陆开展的业务疑似非法经营。
起诉
名冠金凯悦名称搭“便车”?凯悦方称,其是全世界知名品牌,名冠金凯悦名称属于“搭便车”行为
凯悦是一家跨国酒店集团,英文为H y att,首间酒店凯悦旅馆(H y attH ouse)1957年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开业,如今该集团自称在全球40多个国家经营有数百家酒店,旗下品牌包括凯悦、君悦、柏悦、海特等,其中2006年翻译“凯悦”中文并商标于2007年5月在华注册。
而广东名冠集团控股的名冠金凯悦始于1994年,如今在东莞、江门共有4家酒店,分别位于东莞寮步、凤岗、石龙和江门市。与4家酒店同时被告的,还包括广东名冠集团公司、广东金凯悦酒店集团公司、东莞市名冠金凯悦酒店管理公司等,均为名冠集团直接控股公司。2000年9月,国家商标局核准了“名冠金凯悦”的酒店服务类商标。2005年3月,广东省工商局认定“名冠金凯悦”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虽然“凯悦”中文商标注册时间晚于“名冠金凯悦”,但原告凯悦集团认为,凯悦是全世界知名品牌,名冠金凯悦名称属于“搭便车”行为,被告故意使用凯悦二字误导消费者,从中获取了不正当利益,有悖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凯悦起诉书中称,其在1969年就已在香港设立第一家海外酒店香港凯悦,1983年又开办澳门凯悦。在中国大陆,凯悦自1986年起许可其子公司和其他公司建立了天津凯悦饭店、西安凯悦饭店等,1993年申请注册“H yatt”商标,次年获批,2004年申请注册“凯悦”商标,2007年获批。凯悦认为其在中国大陆经过多年品牌建设,“凯悦”名称已具有极高知名度。
对名冠金凯悦的名称,凯悦认为容易与其造成混淆,“名冠金凯悦商标的主要部分显然是凯悦,金字只是用于形容服务的特点,意指更好、高级。”凯悦认为名冠金凯悦的命名属于故意误导,主观上明显在利用凯悦声誉,请求法院判令名冠金凯悦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
答辩
凯悦才是字号冒用者?
名冠金凯悦:“我们19年前经营名冠金凯悦时,谁知道凯悦?而且它中文名称原来是叫海特”
“我们19年前经营名冠金凯悦时,谁知道凯悦?而且它中文名称原来是叫海特。另外当时东莞市旅游局的统计显示,我们寮步名冠金凯悦是全国第一家民营四星级酒店,凤岗名冠金凯悦是全国第一家民营五星级酒店,而且每隔几年就会新开一间名冠金凯悦。”名冠金凯悦负责人谢先生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第一次开庭时金凯悦律师极力要求对方提供其能证明凯悦集团从1986年开始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合法的营业执照,但至今凯悦集团没有提交。谢先生称,名冠金凯悦不会因被起诉而放弃品牌,凯悦商标在大陆的注册时间比名冠金凯悦晚了7年,却要起诉早已成为著名商标的名冠金凯悦,才是有悖商业道德之举。其承认在国际范围名冠金凯悦不如凯悦知名,但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名冠金凯悦就是侵权,因名冠金凯悦比凯悦更早合法使用“凯悦”二字,更早注册商标,当然享有在先权。凯悦自恃国际品牌,实际作为却是一种霸权主义。
名冠金凯悦一方在法庭上表示,企业名称权的权利基础是依法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从原告提供的商标证书可以看出,2006年11月14日前,原告将企业名称翻译成中文“海特”,从2006年11月14日起中文名称才改为“凯悦”,凯悦主张1986年成立天津凯悦饭店,在中国大陆在先使用“凯悦”字号,这与商标证书的名称自相矛盾。名冠金凯悦要求凯悦提供天津凯悦酒店的工商登记资料,凯悦方面未能当庭提供。双方辩驳中,凯悦律师称天津凯悦酒店1986年为授权许可开业。
但名冠金凯悦对授权说法也提出质疑,认为现有证据无从证明凯悦1986年授权成立了天津凯悦饭店。而名冠金凯悦每一企业均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权自企业登记时起,持续至今已有20年。其中寮步金凯悦早在1994年4月7日成立,依法享有“金凯悦”字号权在先权利。凤岗名冠金凯悦于1999年4月27日成立,依法享有“名冠金凯悦”字号权在先权利。名冠金凯悦认为,凯悦集团冒用“凯悦”二字并在后使用,事实上已侵犯了名冠金凯悦作为在先权利人的企业名称权。
商标
谁更知名?是否易混淆?
名冠金凯悦认为与凯悦之间标识差别很大,公众一看便能明确区分,不可能造成混淆
依照我国《商标法》,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而如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更可得到跨类别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采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双轨制。凯悦在起诉书中表示,商评委2004年曾两次在商标争议裁定中认定凯悦为在酒店业领域的驰名商标,并撤销相关商标的不当注册,2009年至2012年检也在多个异议复审案中确认了凯悦商标的知名度。
名冠金凯悦对凯悦的驰名商标说法表示异议,称商评委在《关于第4315219号“金凯悦”商标争议裁定书》(商评字「2012」第42959号)中,已明确作出结论,凯悦不是驰名商标。
对于凯悦1986年开始品牌经营的说法,金凯悦认为,实际上凯悦在中国第一家合法商标授权是在2008年,被许可使用人是重庆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凯悦声称在大陆许可经营共18家酒店,并由其公司全球贸易部副经理签发了一份声明证明这18家企业和凯悦有关。名冠金凯悦则认为这种自我认证做法不足为据,实际上在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上基本上找不到这18家企业,在国家商标局商标许可备案系统中也查不到,凯悦也没有出具这18家企业的授权管理合同。至于1986年的天津凯悦饭店和其后的西安凯悦饭店,不仅无法确认与凯悦的关系,也早因经营不善而倒闭。
虽然也使用了凯悦二字,但名冠金凯悦认为其与凯悦并不容易混淆。名冠金凯悦商标,是由5个楷体字构成,常常连同其自创图案使用、或者连同英文“G ladden H otel”使用、或者连同“东莞凤岗”、“东莞石龙”、“东莞寮步”、“江门”行政地名使用。而凯悦商标,是由2个黑体字构成,联合使用英文“H YA T T”。名冠金凯悦认为与凯悦之间标识差别很大,公众一看便能明确区分,不可能造成混淆。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