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东侨社会事业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提高我市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动“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培育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2013年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宁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拥有专利、注册商标和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两年年均专利申请5件以上或专利授权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20%;
(二)企业每年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有研发团队,有专人负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
(三)企业连续三年保持盈利。
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尽量从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并已开展知识产权运用的企业中筛选,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数量
今年计划确定30家企业为“宁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福安、东侨各推荐8家;福鼎、蕉城、霞浦、古田各推荐5家;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各推荐3家。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择优给予确认。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企业填写《宁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申报表》(下载网址www.ndipo.gov.cn),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当地申报企业进行严格筛选,签署推荐意见(已确认过的企业不再推荐),并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函及企业的申报材(一式三份)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同时提供《宁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申报表》电子件。
(三)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将择优确定培育企业,颁发“宁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
附件:宁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申报表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10月23日
联 系 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0593-2829676
电子信箱:fjndipo@163.com
附件1:通知.doc
附件2: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