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泉州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意见及证明材料(个人用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请注明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公示期自2013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
泉州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地址:泉州市刺桐东路288号质监大楼八楼质量管理与认证科,邮编:362000,联系电话:0595-22589325、22589327。
泉州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