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3﹞149号)文件,共确定35家企业为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由福州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是我省目前唯一入选的企业,由于工作成效显著,福耀亦成为全省首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单位。
根据文件精神,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培育期截至2018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入选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各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对选企业加强管理和工作指导,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汽车安全玻璃和工业技术玻璃的中外合资企业,是国内最具规模、技术水平最高、出口量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公司专利机制建设比较健全,专利队伍涵盖高层管理人员、法律顾问、技术顾问、专利技术中心及各技术部门负责人等多个部门,制定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方针、战略和行动路线,能够较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截至2013年04月,福耀共申请专利338项,其中127项为发明专利,共有246项获得授权,其中44项发明专利,202项实用新型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