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培育、扶持、保护商标的有效机制和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形成我市商标品牌滚动发展态势,现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开展“三明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0〕13号)规定,我局决定开展认定及延续认定2013年三明市知名商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明市知名商标认定的范围: 1.注册商标权利人为我市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和个人; 2.注册商标使用已满两年; 3.已认定的三明市知名商标,需延续认定的; 二、三明市知名商标认定的条件: 1.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消费者中信誉好; 2.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好经济效益,注册的商标品牌在全市同行业中排名前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广告宣传的投入能适应企业营销的需要,对刺激需求、拓展市场效果好; 4.企业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有完善的内部商标管理制度、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专管员; 5.商标被侵权、假冒的; 三、三明市知名商标认定的办法: 企业自愿参加,到当地工商局下载或申领表格,并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工商局。 四、三明市知名商标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三明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附件1)或《三明市知名商标延续认定申请表》(附件2); 2.《申请认定三明市知名商标图样(活页)》(附件3); 3.《申请认定三明市知名商标企业情况简表》(附件4); 4.《商标注册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5.近两年来的广告宣传情况; 6.近两年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荣誉、奖励、认可证书复印件; 7.近两年来商标保护措施情况,被假冒侵权事例(有关诉求材料、证据、法律文书等); 8.近两年来企业的产值、利润和税收情况; 9.黑白商标墨稿两张(一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活页上)。 五、三明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时间: 即日起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各县(市、区)工商局受理审核后于4月15日前上报市工商局。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市知名商标的申请及初审,并及时通知应延续认定的辖区企业,保证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对申请认定的材料要认真审核,达不到认定条件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实的不予受理,上报的申请材料要规范整理、装订成册,并填写《三明市知名商标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5)和《三明市知名商标延续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6); 3.申请认定人和商标注册证所有人必须一致,不一致的要有商标转让许可或商标使用许可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要求真实、数据准确,证据材料有效、明确,装订简约、清楚。 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