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
1.在省、市、县(市、区)工商局登记注册,住所地在宁德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四年以上(2009年9月30日前注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各县(市、区)工商局推荐,连续两届(含本届)以上获得县级“守重企业”称号的。
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
1.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领导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2.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格,台帐完整,主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制度健全,合同争议调处机制完善。
3.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4.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较高,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强,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5.社会信誉好。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无违法违规行为,能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政府部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