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我市制定了严格的评选认定标准。申请认证的企业,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符合投资经营规模较大、企业资质好、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力较强、企业制度健全、企业发展潜力大等评选认定基本标准。
其中,投资经营规模较大,为企业有一定的固定资产规模,营销收入或投资总额居本市同行前列,分别以茶业、食用菌、水产、林竹、畜牧、粮油、果蔬、药业、综合、专业市场等10种类型上报。
企业资质好,为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偷税、漏税、欠税,不拖欠工资或拖欠社会保险金;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企业资信良好,有较强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主管产品产销率达90%以上;立足当地农产品原材料,农产品原材料地产率达60%以上。
带动能力强,为在同行业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在本市内建立一定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辐射带动本市农户面广;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企业以资本、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为纽带,通过合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建立较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有效地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企业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其中林业类企业带动农户300户以上。
另外,在评选认定过程中,我市还在评选认定程序上作了严格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市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申报的企业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并适当范围公示。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在推荐申报、评价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